2015年西藏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出台 加分政策有新变化
近日,西藏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出台。根据规定,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9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9日;信息确认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
与往年相比,今年西藏只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以报考高中(含区内外重点高中、区内普通高中);内地西藏高中班(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拉萨中学、西藏民族学院附属中学、西格办中学面向全区招生;区内其他重点高中以招收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为主,区内普通高中限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区内中职学校、成人中专;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高中、区内外中职班;生活能够自理、且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且具有区内学籍的考生,经学籍所在学校确定报名点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但无区内学籍的考生,经就读毕业学校申请、地市招办审核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自治区教育厅合作交流处组织,统一在“内地西藏班(校)信息平台”http://219.145.105.50报名。
今年,西藏高中、中职学校招生政策加分与往年有所不同:初中阶段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中阶段获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小发明创造奖或单科竞赛前三名优胜者,初中阶段获自治区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的队员、获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等不再具备加分资格;阿里、那曲户籍考生,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录取时可以增加20分投档。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20分投档;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录取时可以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